12月10 日國際人權日前夕,由四十多個包含婦女、勞動、少年權益等領域的民間團體所自發性催生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在今日正式成立,會中除呼籲政府應該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做為對政府推動兩公約之監督機制外,公民團體也將利用兩年的時間,全程對於政府推動兩公約的成效進行總體檢。
▼台少盟等40多個團體成立「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兩公約即為聯合國於1976年簽定生效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內容在於確實人人天賦尊嚴及其平等且不可割讓權利的確認,舉凡兒童的教育權、勞工的罷工權益,以及司法人權皆有相當明確之規範。
兩公約至於已有超過一百多個國家簽署推動。但我國則是遲至今年才由立法院三讀簽署推動,並於今日國際人權日,由馬總統正式宣告兩公約施行法正式上路,在兩年內若國內各法律及行政命令與兩公約相違,即必須完成修正、廢止或改進,若尚未立法者也必須完成法令制定。
然而參與推動兩公約,對於台灣500萬兒童及少年的未來會有什麼具體影響?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過去雖然有諸多兒少團體致力於透過法令保障弱勢兒童少年的社會權,然現行法令的框架仍限縮於弱勢殘補性的保護,缺乏以兒少為主體的「準公民」身份的權益發展措施,致使殺子自殺或虐待、性侵、體罰兒少等問題從未間斷。
為此兩年多來,台少盟結合數十個兒少團體一直積極推動以準公民身份立法保障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希望能將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大翻修成「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而修法精神主要就是融入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及兩公約的具體內容,包括觸法少年的司法人權、出生兒童的國籍取得、兒童少年的隱私權、休閒權、社會參與權益的保障,以及強化少年的勞動權益保障等等,皆是源自於兩公約。
葉大華表示,目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正於立法院進入逐條審查階段,我國若能在明年前完成兒少法的修法工程,則新版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就是台灣推動兩公約與兒童權利公約的具體實踐象徵,也才是將國際普世人權的思維與價值札根於下一代,最重要的品格教育、法治教育及生命教育的具體成果。因此台少盟將會積極代表兒少團體投入監督聯盟,要為兩公約裝上牙齒,並且要「虎視眈眈」馬政府對於兩公約如何落實兒少公民權益的保障。
- Dec 10 Thu 2009 11:02
12/10國際人權日 兒少團體催生兩公約保障準公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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