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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少年大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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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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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24 週日 201016:37
  • 他們不是草莓族!來看「青少年勞動群像攝影展」~

在"青少年勞動者群像"的預告片中,看見了許多逆風夥伴機構的逆風少年身影,相信許多輔導過他們的就業社工,看到這支預告片都是欣慰而感動的
曾經他們是被教育體制遺棄的孩子,也曾因中輟被貼上壞孩子的標籤,但是透過就業力培訓與職場見習,讓我們看見~他們並不草莓,只要有一個機會,不論是何種行業,都有機會讓他們發光發亮!





關於「從
〇到一:青少年勞動群像攝影展」
與成年勞動族群相較,15歲至24歲的青少年勞動人數比例雖低,但他們同樣是勞動系統­的一部分,參與生產運作、貢獻勞動價值,他/她們為社會提供最基礎的勞動服務,卻一直­在勞動職場裏無聲無息的存在,但他們一直在你我的身邊,烈日中遞給你一杯沁涼飲品的飲­料店員、提供意見的門巿人員,甚至是大半身子鑽進摩托車底下為你修復老車的技工,各角­落都有青少年勞動者的存在。期待社會重新看待這股新世代勞動力量,還有隱身在青春年齡­背後那美好的底蘊。
青少年勞動群像攝影展訊息-高雄區展
展出期間:2010年10月5日至10月17日
展出地點:咖啡鳥咖啡廳 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24號
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 08:00~22:00 周日 08:00~18:00
台中區展
展出期間:2010年10月25日至11月7日
展出地點:台中巿政府一樓文化迴廊 台中巿民權路99號
開放時間:周一至周日 08:00~17:30
宜蘭區展
展出期間:2010年11月16日至11月28日
展出地點:宜蘭縣社會福利館二樓 宜蘭市同慶街95號
開放時間:周一至周日 08:00~17:30
台北區展
展出期間: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1月16日
展出地點:台北電影主題公園都巿藝術方塊 台北巿康定路19號
開放時間:平面攝影展 周一至周日 10:00~21:00 多媒體展 周日至周四 1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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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8 週六 201017:42
  • 台少盟呼籲:全國教育會議應檢視『校園異鄉人』的警訊

◎文/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
從陳銳事件、廖姓少年殺手對學校的控訴、以及人本教育基金會近日公布之「2010國中教育正常化問卷調查」,這些控訴或調查都指向一個共同的問題:是不是該全面反省我們的國中教育?
國中教育一直是我國教育經費資源投注相對較少的階段,但依照青少年身心發展,少年時期正是發展自我認同、學習社會參與及公民角色的重要『轉大人』的黃金時期,國際社會皆十分重視此階段的資源投資與關注,然對照起來我國中等教育資源顯得杯水車薪;此外台灣教育資源的錯置及升學主義的意識形態宰制,提早造成青少年在國中階段的『社會排除』效果。易言之,也就是唸不好書的、學習成就差的少年學子,將提早被學校教育邊緣化,成為校園裡的『異鄉人』。
這些尋找不到定位與認同的青少年,如果在學校或社區體系沒有足夠的資源協助多元發展,訪視其實更是把他推開。因為學習成就所造成的剝奪感,造成的反社會情結,其實已經無關乎家庭的社經地位好或壞,否則之前陳銳的案件也就不會成立。這些校園內的『異鄉人』,載浮載沉遊走法律邊緣必需在教育與黑社會間選邊站,如此冷血叛逆的青少年其實是人生裡看似荒謬卻也合理的選擇!
台灣多數國中,只對智育成績優異的學生較友善、對父母俱在、中產家庭出身的「不會走偏的」孩子友善;但若學生無法適應主流升學意識型態,在現行缺乏多元、缺乏正常化的教育體制下,則相當的不友善!而這些被忽略的中輟生可以去哪裡呢?我們準備好了嗎?28、29兩日登場的『全國教育會議』,攤開其議程內容,完全沒有提及現階段國中教育無法正常化所帶來的弊病,以及如何解決校園內『異鄉人』的議題,然而卻已經急急忙忙去回應兩岸交流及國際競爭力。
試問教育部長,教育資源雖然逐年成長,但是請問錢都花在誰身上?教育部每年只拿出兩億元經費進行的中輟生中介教育措施,官方數據看起來,中輟生人數在減少,其實是少子化及過時狹隘中輟定義所造成的假象。即便每年只剩下約五千名中輟生,現行資源也僅只能服務不到一半的中輟生,未來如果推動十二年國教,恐怕龐大的高中職中輟數據更會讓人『輟』手不及;此外更多校園內的『異鄉人』,又有何機制可以處理呢?全國教育會議刻正談論的師資培育及人力編置時,難道不更應該要積極回應有關學生社工及輔導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包括如何補足約2500名學校社工缺口,否則再多師培也只是浪費社會資源。
因此台少盟呼籲,全國教育會議不要淪為自我感覺良好的會議,應當積極從陳銳及廖國豪等事件當中蹲下來重新檢視台灣「國中教育體制」的根本結構問題,同時針對少年輔導專業人力之不足,訴求學校要社工、5年2500 百名,且新5都應當要首先推行;而針對 國中教育體制,我們也呼籲應當要朝向全人   發展,且有義務優先協助國中生進行生涯規劃  ,並同時課程要能具備符合社會實況及多元創新的學習評量方式。未來台少盟也將串聯教育團體共同組成監督機制,持續監督全國教育會議的相關決議與資源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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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03 週一 201014:15
  • 「如何提升在地弱勢青少年就業服務能量」巡迴講座成功落幕

◎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台少盟於去年度分別在北、中、南、東等四區召開「如何提升在地弱勢青少年就業服務能量」巡迴講座,每場講座透過邀請政府部門、學術教育單位、民間團體、企業,針對青少年的職涯發展、就業輔導策略等議題進行對話,以掌握在地青少年就業現況及問題,及提升在地弱勢青少年就業服務能量,進而彙整相關在地的建議,以形塑未來青少年完整就業政策之走向。
巡迴講座邀請民間團體及政府與學者一起參與
4.JPG

在地政府單位方面。北縣就服中心陳主任說明,15-19歲的就業年齡的確造成雇主進用青少年的疑慮。勞委會職訓局丁玉珍科長則是認為,勞委會各就服中心目前有在服務青少年,但青少年就業意願不足;且透過相關數據可了解技職體系時青少年欲更換科系比例相當高,表示校園中所學技能與職場所需有落差。      
青輔會吳正煌專員分享青輔會目前參與On Light計畫中青少年的訪談結果--為何有些弱勢青少年不需他人協助,就能找得到工作,而其他弱勢青少年卻無法呢? 主要幾個原因有幾個:有無前科、有無工作經驗,及是否未滿十八歲;因此建議相關政府單位思考是否能針對這些要點進行調整。青輔會施建矗處長則是提出,青少年就業輔導可以用「策略聯盟」的方式進行,如民間團體、就服站、公司商家相互的媒合、操作之外,可以考慮嘗試各界成立聯盟的方式來合作,以積極推動協助青少年進入就業市場,進而解決目前的所遇的瓶頸。其他的在地社政、教育相關政府單位指出,勞政、社政、教育等機關皆必須共同參與青少年就業政策的研擬,並期待有一明確的主責單位之統一規劃。
在學者代表方面。台大陳毓文教授便直接指出青少年的就業問題是權力不平等的結果也就是結構性議題、教育體制未能培養青少年職涯發展的概念,最後也提出社會上對於青少年有過多的標籤,所以並不是青少年在挑工作而是工作在挑人。另外,針對民間就業市場,過多年齡、學歷的條件限制造成民間廠家對於僱用青少年人力的態度較為保留,造成有就業需要、有意願,卻沒有夠多的工作機會可爭取。最後,建議公部門需要加強與民間部門的合作之外,也需要提供青少年適當的申訴管道。輔大林桂碧教授提出,青少年就業並非目的而是過程,故而在就業輔導的目標設定時需要有短程與長期的規劃。實踐大學劉弘毅助理教授則是強調,勞政與教育體系都必須納入青少年就業政策體系中一併考慮,如果一昧要求社政單位執行,那麼過去政府的相關資源都無法相互承接,只會造成服務能量的消耗。
在企業端方面的意見。
遠來飯店張志峰副理提出,從過去建教合作的經驗來看,與該些相對弱勢的青少年溝通,容易讓企業界花費較多的心力。104人力銀行營運發展處訓練品管部的蘇聘玉經理說明,當我們越瞭解社會、企業的現實狀況,才能媒合企業與勞動力兩端的不同需求,另外如何透過企業瞭解的語言串連、整合資源,提供青少年完整的就業資訊及提供符合企業需要的人,是相當重要的一部分。另也提醒青少年就輔員,目前人力資源網站有相當多的生涯評估工具,建議可以多予以利用。
前1111人力銀行吳睿穎副總提出,青少年就業政策與補助容易被其他特定族群擠壓,如婦女、中高齡、社會新鮮人等,所以青少年是少數中的少數,而要如何督促政府單位注意到青少年族群的相關議題,將會是我們的挑戰;另指出鄰近其他國家青少年的起薪都高於台灣、代工的經濟現實狀況,以及日本的啃老族、尼特族等現況,故指出政府單位必須正視如何適切培育我們下一代、如何培訓等於國力的人力資源等,都是刻不容緩的問題。最後,如何改變青少年的態度也是培訓輔導就業的一大重要方向。
在地服務團體則是指出在輔導青少年之際,社工人員很容易陷入危險的場域中,相關的警政資源是否有真實、確實的介入,值得討論。另外,針對沒有主責的政府單位,民間團體也因此無法真實掌握所有的補助方案,且對於相關的名詞都沒有一貫的定義,如偏遠地區等,皆容易造成民間單位的執行不易。
得安家庭關懷協會李建清執行長、乘風少年學園林哲寧執行長皆提出幾個問題及策略性的思考方向。弱勢青少年普遍家庭支持不足,故極需從學校轉銜至職場中介的協助資源。而在輔導青少年就業的過程中,青少年的人格特質、同儕壓力會是重要的影響因子,而在協助就業方面需儘量貼近市場自然機制,以提高青少年的就業穩定度。另外,針對相對社會適應困難(中輟、犯罪)青少年方面,「關係建立」是輔導單位與個案間輔導聯繫的重要工作,個案的問題不僅僅是就業問題,其延伸的親子關係、男女關係、不良社會連結等都會是輔導員可能必須面對的問題,因此,就業輔導員的協助輔導,透過關係累積,建立信任等將會是輔導青少年就業等重要的方向。最後,職場中「就業嚮導」的協助對於弱勢青少年進入職場後之穩定性有極高的幫助。總之,弱勢青少年普遍對於自己未來的職涯發展是未定和茫然的,所以青少年就業輔導員必須是針對個案最大利益去協助。
台少盟葉大華秘書長指出,雖然青少年就業意願是一個關鍵,但這是否是就業環境支持力量不足造成青少年就業意願低落?這正是需要我們各界去反向思考,如何提高青少年就業意願,而不是因為僵化的認定既然無就業意願,就棄之不管,應該是需要我們做出改變。例如日本即特別針對如何增加青少年就業意願提出政策性方案。另目前勞政體系的就業服務員的養成訓練中,應特別增加服務青少年相關的知能。且各縣市就服站直接服務的窗口針對不同就業族群,應有更細緻及針對性的服務,像日本的就服站有特別針對Freeter族開闢專門服務的窗口。故政府青少年就業政策措施,比重應放在哪裡是重要的議題,到底是強化教育體系對於青少年就業準備的投資?還是在就業培訓端加強對於Freeter或Neet族的支持?這些都是值得關注的議題。
透過這四場巡迴講座,於此相當的感謝在地機構與單位的參與,台少盟會彙整該些在地的聲音與現況,而以更以嚴肅的態度督促中央政府須立即以更積極的態度來面對青少年的就業政策。讓我們繼續一起努力為這些逆風的少年們努力吧!
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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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01 週六 201018:42
  • 5/1台少盟為建教生勞動正義而走 呼籲終止集體剝削!

有鑑於部份財團雇主為了自身的利益,「賤賣」建教生的受教權益與勞動尊嚴,讓建教生淪為企業的廉價勞力,因此台少盟於5/1勞動節發起了遊行運動,為建教生的勞動正義而走,並發表聲明要求教育部等相關單位正視建教生的權益,並建立建教生申訴專線,讓建教生不再淪為「賤教生」!
台少盟走上街頭為建教生的勞動正義而走
0501遊行2.JPG 


「終止建教合作集體剝削」聲明
為未成年人建構完善保護是普世便值,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經濟剝削,更是評斷一個國家是否文明的重要指標。聯合國「兒童人權公約」中明確要求各國應竭盡所能「避免兒童遭受經濟剝削及避免從事妨礙其接受教育機會,或對兒童健康與身體上、心理上、精神上、道德上與社會發展上有害之勞動之權利」,要求各國必須「規定單一或兩個以上之最低就業年齡」、「訂定有關工作時間和工作條件之適當規則」、「要規定適當罰則和其他制裁方法」,足證透過完善法令與制度,保護未成年人提供勞務時,免成為經濟生產過程中最末端剝削對象者的重要性。
雖現行勞基法設有技術生專章,以為建教生、養成工、見習生保護之法源依據,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現行建教生在名義上屬於學生,實質上卻具「準勞工」身分,本需要教育及勞政兩主管機關共同合作,捍衛其受教權益與勞動尊嚴。然而,上百位洋華建教生幾乎無休假日又面臨超時工作,每日工作12小時卻只依最低基本工資標準給付”生活津貼”與”加班津貼”,一整學期都在工廠出賣勞力卻又要繳交數萬元的學費給學校,遭受學校企業雙重剝削已非一朝一夕,卻等到工會為建教生喊冤時教育單位才被動處理,在此,我們看到的是遲緩、官僚、本位主義的公部門,是學校企業聯合剝削的幫兇!
良好的建教制度必須依靠企業社會及道德責任、校方不容學生受教權絲毫妥協、公部門積極管理及監督,才能建立建教生、企業、學校三嬴局面,任一方懈怠皆可能讓建教制度淪為聯合剝削的屠宰場,徒讓滿懷學習意願的青年學子淪為企業廉價替代勞力,讓建教生淪為賤價工!
因此,我們要求:
1.教育部及勞委會立即聯合對各建教合作企業進行調查,有違法或違反訓練契約者應立即召回學生,並對學生在勞動及教育權益受損部分,協助對企業及校方求償。
2.教育部應立即設立永久性「建教生申訴專線」,並要求各校立即展開長期性宣傳,鼓勵學生勇於爭取自己的受教權益;教育部接獲建教生申訴後應立即會同勞委會組成聯合小組,對建教合作單位進行教育及勞動檢查。
3.教育部審查各校提報合作契約,除現行成員外,應立即納入建教生或家長代表、青少年團體代表,共同維護建教生權益,協助檢視建教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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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29 週四 201011:04
  • 兒虐事件層出不窮 兒少團體呼籲建立學校社工制度

今年從南到北連續發生幾起重大兒虐案件,從陳小弟、陳小妹、曾家姐弟再到小小曹,終於引發各界對於基層社工嚴重人力不足的關切。28號(週三)上午,兒少權益保障法修法推動聯盟,於立法院針對今年以來累計61件,造成 19死17傷40人遭性侵的危及兒少生存權事件,特別召開記者會,並明確訴求指出長期缺乏「學校社工」制度,是這些重大危害案件無法提前預防主要癥結所在。聯盟表示如以歐、美、香港等國家平均1:1000~2000的人力比推估,台灣至少要增聘2500位學校社工,然目前全台灣僅有55名學校社工的配置,要做到兒少權益保障及危機預防工作真的是『差很大』!
0428兒少記者會...jpg 
兒少權益保障法修法推動聯盟統計,從今年初至今發生在家庭內的侵害兒少人權事件共計46則,其中『殺子自殺』事件發生8起、兒虐事件共計12起、性侵事件則高達26起。進一步追蹤這46起事件,其中已經造成19位未成年人死亡、11位兒少當事者程度不一的傷害;在校園部份,至今已有6起包括不當體罰在內的重大虐待學童事件,以及9起校園性侵案件。總計發生至今的61起案件,等於每2天(平均為1.93天)就發生一起危急兒少人權之重大事件,並造成19死17傷、40人遭性侵,共76位未成年兒少受到成年人各程度不一的折磨與傷害,平均每6天(平均為6.21天)就有一位未成人因成年人的加害而死亡,其對兒少基本生存權益傷害的嚴重性,無異於『崩山』的效應。
2010年1~4月危及兒少生存權事件統計表


分類




件數




受害情形






家庭




殺子自殺




8




15死2傷






兒虐




12




4死9傷






性侵




26




31人遭性侵






校園




兒虐




6




6傷






性侵




9




9人遭性侵






小計




61




19死17傷


40人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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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28 週三 201009:47
  • 「118天的兒少悲歌 刻不容緩的兒少人權」4/28推動兒少法記者會

「118天的兒少悲歌 刻不容緩的兒少人權」
籲請建立學校社工制度   推動兒少權益保障法
民間兒少團體共同記者會 採訪通知

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收集年初至今各大報記載發生在校園及家庭內的性侵、家暴、虐待及意外事故等兒少事件時發現,118天以來平均每2天,社會上就發生一起危害兒少人權及生存權的重大傷害事件,每6天就有一位兒少因成年人的侵害而消失生命!而民間團體進一步分析發現,對兒童少年傷害最深的場域,竟也正是他們朝夕生活的場所~學校跟家庭!因此民間團體於4月28日召開共同記者會,除發表調查結果,同時也針對兒少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家庭與學校,就兒少人權的觀念及學校社工制度建立的急迫性提出呼籲,並要求政府正視行政體系橫向聯繫缺失的嚴重性,應透過修法程序讓兒少權益觀念入法,還給五百萬兒童少年一個優質的生存環境。
民間團體表示,今年從南到北連續發生幾起重大兒虐案件,從陳小弟、陳小妹、曾家姐弟再到小小曹,終於引發各界對於基層社工嚴重人力不足的關切,以及社工人員集結上街怒吼。社工人力長期不足的確是問題所在,然除針對家暴事件增聘兒保社工外,廣大兒少生活的主要場域~學校,卻更是問題重重,包括兒少安全、性侵、體罰等事件配置學校社工專業人力,以及如何透過兒少法令的修正具體落實兒少權益為主體、兒少為社會公共財的觀念,才是預防悲劇發生的關鍵,也正是刻正於立法院逐條審查的『兒少法』修法版本必需面對的議題。
 敬邀各媒體出席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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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06 週六 201011:53
  • 非線性的生涯世代(下)

◎撰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   
而
媒體報導所建構的青少年圖象,常常是自私自利、自我中心、目光短淺、愛慕虛榮,因此給了很多諸如「月光族」、「草莓族」的標籤。假若我們願意多貼近去理解青少年的生命世界,便能理解這些標籤其實只是行為的表象,行為底下的深層意義,其實是反映出整體社會環境的不確定性,沒有安全感的保障下所採取的生存行動策略。
如果國家能正視長期以來教育與勞動二分的政策規劃,事實上是將青少年進行分類與區隔,而沒有為青少年多元的發展性給出一條路,那麼我們今天就不會出現就業市場供過於求、學無法致用,導致年青人生涯挫敗感提早浮現,與社會產生疏離感,那麼我們回過頭再來談青少年的社會參與才有動員的基礎與可能性。
否則,大人們除了繼續哀嘆大學生高中生素質越來越差,沒有理想性,卻吝於對青少年進行投資(註
[1])與關注,只把青少年視為動員與背書的工具,不然就是需要被處理與管教的麻煩製造者,然後繼續營造「債留子孫」的國家大業,不同樣是犯了人格分裂的毛病嗎?
是該跳脫過去對於青少年線性式生涯規劃思考框框的時候了。當我們齊一要求青少年能融入主流社會的生涯框架時,我們應該回過來反省國家與成人社會,在這件事情上為青少年鋪了什麼路?我們又是如何排除掉那些因為資源分配的不公平,以及特殊創傷經驗、性取向、工作年齡限制等所衍生的社會歧視而無法融入主流社會生涯框架的青少年?
假如我們願意接納青少年在青春期追尋自我認同的不穩定特質,同時理解台灣社會結構對於個人生涯機會的限制性,我們應該認清當今青少年是處於一個非線性、不規則的生涯世代,因此相關的政策制定,應當更要以青少年的需求為中心,讓青少年實際參與進來他們需要何種教育政策,何種就業環境與勞動條件,何種生涯發展的可能性與機會,如此才不會做出隔靴搔癢、遠距想像的青少年政策。
最後,僅以一位長期關注青少年議題的青少年工作者的角度,對於相關政策推動方案提出以下建言:
1.型塑更加安全的青少年勞動條件與就業環境—勞委會應加速青少年勞工保護法令的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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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06 週六 201011:45
  • 非線性的生涯世代(上)

◎ 撰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

在那個以父母意志為「生涯規劃」導向的年代裡,青少年是不太有空間也不需要花時間去煩惱自己未來究竟要做什麼?該走哪條路?反正只要順著社會主流的邏輯走,專心努力讀書、考上好學校、好高中、進好大學玩四年,最後就能找個好工作,娶個好老婆或嫁個好老公。
而那些即使沒有能力繼續升學的青少年,在滿地都是工作機會、勞動力需求若渴的社會大環境裡,一個國小或國中生也能在附近的電子工廠找到打零工的機會,那是個只要你夠努力,鹹魚也不難翻身的年代。然而這樣一種看似十分容易預測的線性式生涯發展,到了二十一世紀全球化年代,再也無法一體適用。
整體社會經濟結構環境的快速改變,使得青少年面臨的挑戰遠超過成人社會的預測與想像,沒想到今天台灣青少年要苦惱的是即使書讀得再高也不見得找得到工作,即使找得到工作,在這個勞動條件不佳的人力市場環境裡,也不過淪為販賣知識技能的高級勞工。因此更遑論那些早早就對升學主義自動投降繳械的中輟生或邊緣青少年,他們要不就是自此脫離與社會的連結,「走自己的另一條路」,要不就在勞動市場裡載浮載沉,成為沒有任何社會安全體系保障的「邊緣勞工」。
此外,我們也沒有想到青少年一但脫離了教育體系,就再也難以回流,在高學費教育政策以及文憑主義的影響下,有越來越多的勞動階層青少年,傾全力卯起來打工賺學費,最後卻只有身心俱疲的放棄追求對自己的教育投資。而近幾年台灣所面臨的結構性中高齡失業潮,同樣也衝擊著中產階級青少年,一但家庭經濟支持體系瓦解,青少年也必需面臨成為家庭經濟的補充性勞動力,生涯可能就此轉彎。
如果未來國家仍然忽視中下階層青少年的教育與就業政策,青少年的階層化現象將更形鞏固。當成人社會都無法解決貧富階級差距所產生的問題,無法建立一個建全的社會安全網,那麼你能說,青少年的生涯發展是可以預測與規劃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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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0 週四 200911:02
  • 12/10國際人權日 兒少團體催生兩公約保障準公民權益

12月10 日國際人權日前夕,由四十多個包含婦女、勞動、少年權益等領域的民間團體所自發性催生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在今日正式成立,會中除呼籲政府應該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做為對政府推動兩公約之監督機制外,公民團體也將利用兩年的時間,全程對於政府推動兩公約的成效進行總體檢。
▼台少盟等40多個團體成立「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image002.jpg 

兩公約即為聯合國於1976
年簽定生效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內容在於確實人人天賦尊嚴及其平等且不可割讓權利的確認,舉凡兒童的教育權、勞工的罷工權益,以及司法人權皆有相當明確之規範。
兩公約至於已有超過一百多個國家簽署推動。但我國則是遲至今年才由立法院三讀簽署推動,並於今日國際人權日,由馬總統正式宣告兩公約施行法正式上路,在兩年內若國內各法律及行政命令與兩公約相違,即必須完成修正、廢止或改進,若尚未立法者也必須完成法令制定。
然而參與推動兩公約,對於台灣500萬兒童及少年的未來會有什麼具體影響?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過去雖然有諸多兒少團體致力於透過法令保障弱勢兒童少年的社會權,然現行法令的框架仍限縮於弱勢殘補性的保護,缺乏以兒少為主體的「準公民」身份的權益發展措施,致使殺子自殺或虐待、性侵、體罰兒少等問題從未間斷。
為此兩年多來,台少盟結合數十個兒少團體一直積極推動以準公民身份立法保障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希望能將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大翻修成「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而修法精神主要就是融入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及兩公約的具體內容,包括觸法少年的司法人權、出生兒童的國籍取得、兒童少年的隱私權、休閒權、社會參與權益的保障,以及強化少年的勞動權益保障等等,皆是源自於兩公約。

葉大華表示,目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正於立法院進入逐條審查階段,我國若能在明年前完成兒少法的修法工程,則新版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就是台灣推動兩公約與兒童權利公約的具體實踐象徵,也才是將國際普世人權的思維與價值札根於下一代,最重要的品格教育、法治教育及生命教育的具體成果。因此台少盟將會積極代表兒少團體投入監督聯盟,要為兩公約裝上牙齒,並且要「虎視眈眈」馬政府對於兩公約如何落實兒少公民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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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3 週四 200916:23
  • 爭取兒少為「準公民」 民間團體促立法院審議兒少法修法版本

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結合二十多個民間團體,歷時兩年共同草擬完成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草案」,在主提案委員陳節如、黃淑英的協助下,今日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由於行政版本至今尚未送入立法院,因此朝野立委一致要求內政部必須於本會期結束前,將政院版本送至立院。內政部長曾中明也進一步承諾,會盡最大努力,提前在12月底前完成行政院版修正條文的處理,並送進立院倂案審查。
由於動新聞事件引起社會輿論極大的爭議,對於現行法規已無法處理日新月異的新聞表現手法與網路內容,朝野立委對於修法防堵媒體亂象已有高度共識。而目前民間團體所提之兒少權益保障法草案,則對於媒體報導提出具體修正方向,包括加強對兒少保護、限制電子及平面媒體報導不得詳細描寫犯罪、自殺、或性侵害等過程細節,並增訂罰責,若經警告仍違反者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此外,民間團體版中更明訂未來媒體採訪特定兒童及少年時,應先徵詢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藉以保障兒童及少年基本的隱私及人權。
另外,對於現行網路內容的管理,民間團體版本中除增訂電腦及遊戲軟體、錄影節目帶、網際網路內容等分級制度外,更進一步要求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及傳播業者必須制定自律機制或規範,同時對於新聞與通訊傳播主管機關(NCC)的個別監督管理責任,也分別予以確立。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強調,民間團體版的主要目的並非在於對媒體開罰,而是希望兒童及少年在面對新聞媒體強權時,能獲得法律所賦予的隱私權及人權的基本保護,同時也希望透過條文的修正,促使媒體自律與自覺,不再成為社會亂源之一。
另由於行政院版至今尚未送至立法院,因此朝野立委對官方緩慢的修法進度,頗不為以然,因此決議先針對民間團體版進行逐條審查,同時要求行政院版必須於本會期前送入立法院,再併同民間團體版共同審查,而今日則因朝野立委尚在輔選行程,因此在中午散會時完成前三條條文的審查。
對於未來的修法方向,民間團體強調,目前在行政院處理的版本是由兒童局主導,而兒童局對於民間團體所期待的「權益保障」雖認同,但仍必須顧及其他部會的考量。即使如此,葉大華進一步指出,由於現行民間版本已從原先的75條擴充為142條,法條內容不僅只加強兒少的相關福利措施,更依照聯合國兒童人權公約架構,融入諸多兒少的社會參與、遊戲休閒、藝術文化活動、就業保障等發展性權益措施,以因應台灣高齡少子化及多元移民社會發展趨勢。目前團體所倡議的權益保障,已有頗多觀點被兒童局採納成為修正草案條文,但團體仍會持續努力推動「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取代現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彰顯兒童及少年從被保護的福利身份,提昇成為國家及政策所應該加強投資與重視的「準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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